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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9年9月]小王子
Jacques 2009-09-30 17:35

在定九月选题的时候,Jiner说写一本大家都读过的书。当时我正准备去法国,于是就建议了《小王子》,想借此机会把原版读一遍——然后就读了差不多一个月,从北京读到飞机上,到阿布达比机场,到巴黎地铁,直到昨天中午才在新租下的房间里翻过最后一页。以前或许曾完整的读过《小王子》,但他消失在撒哈拉沙漠的结局却是完全没印象了,于是我的心情可以和Phoebe发现蜘蛛Charlotte死了时的情景相比。当时正好十二点,教堂的钟声从四面传来,阳光把窗外的橘红色屋顶照的很温暖,白云缓缓的散在蓝天里,可我却不知道从哪里写起。《小王子》并不是一本可以拿来评论的书。每一次读,哪怕是片断,都会勾起许多事,童年、朋友、生活和未来。

我带上笔和本子,步行十分钟到拉雪兹公墓,踩着散布着落叶和栗子的石板路,来到公墓中央的大草坪,找张长椅坐下。草坪周围不少大学生三三两两的在写生,不远处肖邦的墓前插满了鲜花。我掏出纸笔,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几分钟后,一个和蔼的老奶奶在我身边坐下;不久,一只jiner会很喜欢的猫从灌木丛里钻出来。老奶奶和猫显然已经熟识:她从手袋里掏出一小把猫粮洒在长椅上,猫矜持了一会儿后还是跳上长椅,一粒粒的嚼起来,尾巴就在我的本子上写写划划。它一面吃,一面有意无意的把猫粮从椅子的缝隙里拨到地上,等老奶奶回头看的时候,以为它已经吃完了。她从袋里又抓了一把,嗔怪道:你怎么吃得这么快,今天都干什么了?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只是觉得这一切都很美好。

晚上去大教堂听周二八点半的音乐会。当管风琴声浸透教堂的时候,合唱团的歌声如海面月光一样浮了起来。那个时候,我忽然明白,《小王子》之于我的意义,就是那只狐狸。书里的童话很让人神往,但真正让我感动的,唯有狐狸那一段。(jiner也在她的文章里提到了)

狐狸对小王子说:“apprivoise-moi!”中文翻译成“驯服/驯养 我吧”。我对这个翻译多少有些失望,但也想不到更好的译法。我觉得作者用apprivoiser,隐含了平等和相互的意思。可以说小王子apprivoiser狐狸,也可以说狐狸apprivoiser小王子——对于彼此,他们都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小王子apprivoiser 了狐狸,于是狐狸收获了麦田的金黄;小王子也apprivoiser了我们,于是我们收获了群星的微笑。

《小王子》的最后两幅图,小王子无声的倒在沙漠上和不再有小王子的沙漠,一定深深的印在每个读者的脑海里。小王子,无论代表着童年、童真或只是其它,都无可挽回的消逝了。命运的残酷,不仅在于它的可以预见,更在于它的无法逃避——这也是命运迷人之处。狐狸说过:最重要的东西是眼睛看不见的。小王子曾走过,就会有什么东西留在我们心里。狐狸还说过:是你在玫瑰上花的时间让它变得如此重要。为了每个人自己的小王子,人们不应吝惜时间,也要能为他付出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代价。想想这个,就觉得活着很美好,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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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9年9月]小王子
锦绣 2009-09-14 22:55

王子小王子为什么,访客们都是路过。

拿这个题目,正好写我最近的一段烦恼。

最近一段我有俩闺密在谈恋爱。男闺密是一个姓王的小孩子,姑且叫他小王子,和我相识两年有余。这两年里,作为他的知心姐姐,见证了他情海挣扎、数段暧昧、前途抉择,眼见他渐觉察自己,渐知悉本心,渐在自我成长的路上一点点前进,如是。女闺密是一朵娇娇柔柔的小花,也是初识于两年前,但头一年半交往都不多,是最近才熟起来。小花以感觉与世界交互,她才真正像圣埃克苏佩里笔下的小王子,纯净、执着、热忱。

两人约是3个月之前在我和四毛的灯泡照明下第一次见面,迅速来电,开始狂恋。
然而最近有点风波。令我十分恼恨男闺密同学。

胡子问我,为什么你这么火大?是为了小王子?为了小花?或为了你给他俩牵线?
这3个理由都貌似说得通:为了小王子将失去珍贵的小花,为了小花会失去气味相似的小王子,或因为我做媒做出后患。我都可以因此而火大。然而仔细推敲都不是。不论小王子还是小花,都有他们自己的命运和功课;牵线这事儿,来电还是靠他们自己,我也不会自罪。
扪心自问真实的理由浮出水面:我是为自己曾经花在小王子身上的这么多时间而火大。

过去的两年里,作为朋友和知心姐姐,我花在小王子身上的时间无数。自以为是的我总以为我对小王子是有所增益的。总以为他可以跳出无意识选择的模式,开辟自己幸福生活的新篇章。现在看来,是我太过托大。他还是他,和两年前无甚大异。他之所以愿意找我倾诉,也不是因为我能力超群,也不是因为他有成长需要,而是我恰可以成为他的依赖对象。而我自己,可能也是需要这样一个人来依赖我。

使我恼怒的,初是因为发觉自己浪费的太多时间。后来发现整个事件都是十分的笑话。整个的整个,全部的全部,包括这恼怒。我有什么可以恼怒的呢?我为何要预设这些事情的立场有好坏呢?我何必因此而看低我自己或小王子呢?

我想起小王子和他的玫瑰花,还有他消失在晨光中。对于纯净的心灵来说,自由的在爱指引下的行动,才是生命真正的意义吧。

引:狐狸对小王子说:“我不能和你玩”,“我还没有被驯养”,“如果你想要一个朋友,就驯养我吧。” 狐狸明白,爱情或友谊的本质在于自由选择。若是小王子选择了狐狸,就“需要有非常的耐心”;小王子选择了玫瑰,就“必须对玫瑰花负责任”。狐狸说:“你只能了解你所驯养的东西”,“你必须对那些你所驯养的东西负责”。后来,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在他快要离开时。于是狐狸的生命充满了阳光,它拥有了麦子的金黄。——杨芳:《小王子》中的存在主义意味

我有点明白为何我后来每次重看小王子,每次都会流泪的原因了。

p.s.本文因为涉及别人隐私,可能在发表一段时间后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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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月命题]小王子
flyingring 2009-09-18 15:41

这次回家,湘源恰好也来东北旅行,在哈尔滨要待两天。本来说好要人生何处不相逢的,结果因为这些天都一直从早上五点忙到晚上,最后也没有见成。某个晚上正站在阳台上喝水,接到湘源短信,说最喜欢哈尔滨的中央大街。我回说那是这里最好的地方,然后想,要是我带了他们在哈尔滨玩,也许会滔滔不绝我在这里的回忆,恐怕他们玩不到现在这么开心。
       周四带爸爸去做检查,从医院回家的路上,妈妈带去的汤洒了。怕空腹检查后支持到家再吃饭太辛苦,特地早上四点起来辛苦熬的汤。结果爸爸不喝,说是在医院里吃东西很脏。车一晃,妈妈看着汤洒在裤子上,扶都来不及,眼泪就流下来了。车上的人只看见一个哭泣着的老太太,可那是我最亲爱的妈妈。
       一次次地走小时候走熟了的路。在这条小街上,爸爸曾经跑到对面为我买个冰激凌,大声喊你要草莓的还是巧克力的。现在我留他们在这边,跑过去买几个石榴给他们扒开来吃。原来爸爸喜欢一粒粒仔细地吃,原来妈妈喜欢大口大口地嚼,这些我以前全都不知道。
      沈迪和我聊起她父亲的事情,让我千万不要留下遗憾。而她说,她最大的遗憾却是:内心深处一直不能接受爸爸可能会死这样的事实。她寻遍名医,找了各种办法,想方设法地给他做治疗,然后在他走的那个刹那,发现什么都错过了。“只有你先接受他可能确实不能陪你太久了,才能真正用心去爱他。”
      听到爸爸得病的消息后,我痛苦过,着急过,怨恨过,也努力过,劝过自己要积极乐观,事情都会好起来。燃起希望过,希望又破灭过。然后在那个晚上,半夜睡不着,在床上抱膝坐着,第一次不带情绪去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当往事如潮水般袭来,发现所有过往的种种无非云烟,现在或今后的经历也不过如是,而那时那刻、此时此刻、彼时彼刻的感受,只有那些感受,因为深深刻在头脑里身体里,才能永存。
      或者这么说,人的生命是由一个个大词组成的,生老病死爱恨情仇。然而组成这长长短短的一生的,却只能是一个个瞬间。在诊疗室门口焦急的等待,阳光下大汗淋漓的脸,小心翼翼盛起一碗热汤。而爱是什么?爱是在某个时刻,愿意为了对方的幸福,全心全意忘我的付出。
      所有结果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一刻我们在一起,深深地爱着对方。
      然后在回北京的路上,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从小就痛恨言情武侠,热爱推理。因为爱从来都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东西。而爱又确实是每个人都曾经获得过的东西。也正因如此,没有任何人能代替上帝,去决定其他人的生死。
       《小王子》我只在好几年前匆匆翻过一遍,已经不大记得讲了些什么。只记得有个灵魂纯净的男孩子,曾经心无杂念地爱着一朵玫瑰花。
       而这里的人,在同一个花园中种植着五千朵玫瑰,却不能从中找到自己所要寻找的东西。
       每个人都曾经是玫瑰花,每个人都曾经是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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