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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2010年5月命题]悬疑之我的初推理
flyingring 2010-07-08 20:35

上面说了,五月的这个命题对我来说,实在是太亲切太亲密,搞得我有点近乡情怯,反而不知道该如何下笔才好。何况简单的悬疑二字,于我却意味着太多太多,所以我想不如就分篇写好了,想到哪里写到哪里,虽然罗嗦,好在能比较全面地梳理这个在我生命中占据最重要位置的东西,也不枉那在血光中花费掉的无数时光了。
     首篇自然要写悬疑、抑或推理,是如何一点点进入到我的世界的。即命名之,我的初推理。

     每当想起这个开头,总让我产生人生变幻无常之叹。传说我两三岁时候虽然乖巧,但总是会自己搞点小动作,来场小淘气什么的,也把大人们搞得挺头痛。后来我妈发现,我特别爱听故事,什么大灰狼吃小白兔,什么七仙女九色鹿阿里巴巴周扒皮,反正不管什么故事,一听保准就安静。就这么养成了每天睡觉前必须听两三个故事的习惯。故事的需求量如此大,导致我妈不得不经常去旧书摊找比较破烂故事又特别多的书,不想多花钱要求又特别多,主题自然也就没法限制。终于到了宿命的那一天,我妈买回来四厚本一套的《古代断案故事大全》,也不看那内容是否会给小孩子造成心理阴影啥得,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讲起来。
      听惯了大灰狼跳出来对小红帽嘿嘿一笑说我一定要吃了你,于是你就知道他肯定吃不着的弱智故事,自然对这种一曲三折、谜底总在最后揭晓的故事一下就着了迷。故事里一般都有一个很聪明的县官老爷,或者是青年海瑞或者是青年包公,判断的案子也不外乎就是卖菜的偷了杀猪的几贯铜钱,年轻的媳妇毒杀了婆婆之类。青年县官目光如炬脑筋清明,总能想出个挺巧的办法来,在缺少人证物证的情况下,让旁观者心服口服地解决这个案子。我总是目瞪口呆地听完这个断案方法,暗自在心里懊恼说,原来是这样简单,我怎么就是想不出来,然后下定决心说总有一天我要在县官之前把断案方法想出来。
     在这些故事里,印象最深刻的便是那著名的两个妇女争一个婴儿。那天晚上妈妈照例半歪在我身边,慢悠悠地念道:两个妇人抱着一个婴儿来找县太爷理论,都说这孩子是她自己的,一时间怎么也争不清楚。于是县官笑着说,你说这孩子是你的,她说这孩子是她的,又都拿不出证据来证明,既然如此,不如把这孩子分成两半,你要头她要脚,你们说这办法好不好?两人听完,一个妇人笑道这个判断公道,就这么办。另一个说这孩子我不要了,给她好了。于是县官突然变脸,对第一个妇人说,亲生母亲必然爱惜自己的孩子,宁可让孩子在别人身边活着也不会答应把孩子分成两半,可见你是假的。于是案子就断完了。
      我听完这个故事久久也睡不着,觉得这个故事十分诡异,不知哪里出了错。就这样上学也想回家也想,呆呆地想了好几天,突然大悟,华丽丽地提出了我的初推理——这孩子的父母另有其人,这两个女人都非孩子的亲生母亲。原因如下:一、县官断案讲求证据,你的县里出了两妇人争孩子的案子,难道不该分别找熟悉这两个女人的邻居问个清楚?这个女人和谁结的婚?什么时候怀的孕?什么时候生了孩子?孩子都有谁见过?但是这个过程不知为何被取消了;二、既然县官不调查,很可能这两个女人都是从外县迁来的,没有人熟悉她们的背景,那么好,如果其中一个是孩子的亲生母亲,那另外一个争夺孩子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自己生不出孩子想偷一个来养?是因为别人拜托她偷一个来养?还是她专门偷小孩子出去卖?不管是哪个可能性,一旦县官提出要把孩子劈成两半,她必然不会同意,要那半个孩子还有啥用?难道还能拿来做包子?三、当县官提出要把孩子分成两半,那所谓的亲生母亲的表现也太让人失望了,即使不能像窦娥大哭痛骂昏官诅咒六月飞雪,你也得表现出那亲娘的样子来吧?马上退缩说既然这样就让给她好了,也未免太好欺负了吧。这是你的孩子,又不是个东西,说让就让了?四、从上面种种疑点分析,真正的真相很有可能是这样的:一个人贩子偷了小孩子来卖,两个人因为买卖谈不好纷争起来,买家贪心一起,你不肯这价钱卖我,那好,反正你贩卖孩子也是犯法的,不如我就跟你闹上衙门,就说你抢我孩子,谅你也不敢说出真相,没准我还能白得一孩子。于是闹上衙门。当县官提出把孩子分成两半, 人贩子发了狠,就算没了个孩子,也不能让你白占便宜,于是笑道这方法很是,心里想着你赶紧劈了吧。而买家固然贪心,必然还没那么心狠手辣,觉得这么作孽的事还是算了,把孩子杀了我也捞不到好处,于是退缩了,说这孩子我不要了。结果这倒霉县官不仅没看出其中的曲折,还武断地把孩子判给了贪心的买家不说,这故事居然还被当成佳话流传了下来,可见古代人断案有多么不靠谱。
      想明白这些,我对那套古代断案故事大全彻底失去了兴趣。那时候也认识了好多字,可以半看半懵地读点简单的小说了,于是我爸拿回家如厕用的《福尔摩斯全集》成了我的新宠。预知推崇人应该像机器一般去推理的福尔摩斯又给我留下了什么印象,请听下回分解。


8条评论:

◇ 冰河 2010-07-15 12:08 #8
您真是……对大老婆来说,原本就是为了钱,没孩子什么都没有。如果能拿到一半的财产,也是可接受的结局,至于孩子死不死她不会管的啊。我觉得这到没什么诡异。只是前提比较诡异而已:孩子一人一半,财产就一人一半么?若是有个人只拿了一条腿呢?因为财产和人命联系起来了,所以无论怎么看都是很诡异的。

◇ flyingring 2010-07-13 22:06 #7
但是把孩子分开一人一半的话,财产继承如何算呢?难道也一人一半?我是觉得非生母如果计划这么大的一件事的话,前前后后肯定已经布置好了,人证对她非常有利,光是调查肯定调查不出正确结论。并且我觉得在这个案子里应该是大婆抢小老婆的孩子,因为做妾的一般没那么大实力伪造人证。如果这样一来,抢孩子的这女人的反应就耐人寻味了——她费这么大劲,结果做官的说劈就劈了,财产说对半就对半了,她居然还同意。必然是心有不甘争取到底才不辜负那些努力和安排啊……从技术角度这案子好像也没啥好说的,但是从正常的人性角度推断,怎么看怎么觉得很诡异。

◇ 冰河 2010-07-13 21:07 #6
额,我从前也是这么回答别人的,没必要那么较真。不过对方的回答让我不得不哑口无言啊。他说按古代的三纲五常,妻子对丈夫没有绝对的继承权,因为无血缘关系,但对父母和子女有绝对的继承权,因为有血缘关系。放到这个案子上,就很清楚,即使是个死孩子,但只要是她的孩子,那么这孩子名下刚刚继承的财产就转移到她身上了。这个细节非常重要,即使放到现代,讨论继承问题的时候都会涉及到。总之我是被轰平了,嘿嘿,现在来轰你一下呀。

◇ flyingring 2010-07-13 03:38 #5
我那个是给小孩看的故事,而且还是什么古代断案,当然情节极其简略。即便是你说的这种情况,我觉得那非亲妈也很奇怪——你要个死孩子,然后和亲妈对半分遗产?显然不可能,然后结局就是俩女人都分不到一分钱。然后亲妈也奇怪啊,说不要就不要了,连个哭诉都没有……当然,这故事就是为了显示县官的睿智,完全就是编出来的,没必要考究的那么细致。

◇ 冰河 2010-07-13 00:39 #4
显然这故事你没看完全,是某富商挂了,大老婆和小老婆抢孩子,表面是抢孩子,实际是抢财产继承权。古代貌似只有儿子有继承权哇,所以是要钱还是要孩子的问题。真的母亲可以为了儿子不要钱。
我最喜欢的推理应该算是《血字的研究》了,此外那个古格什么什么夫典礼的推理也很赞,让我理解到学好数学有多重要,可惜我是没那个天分了。

◇ jiner 2010-07-08 23:17 #3
太牛了。。。哇哈哈哈哈
亲切的题材真的会让作者和读者都很开心呀!!!
马普尔马普尔耶耶!鸡贼小老太!!!

◇ flyingring 2010-07-08 21:00 #2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也是我的噩梦来的,因为这个案子被吓得好几天不大正常,我爸妈还担心得不行不行的。现在想想也不恐怖呀……
话说福尔摩斯我都忘记得差不多了,不是特别爱他的推理观念。我的最爱永远是马普尔小姐!这个要多酝酿一阵。然后我还想重点说一下国内的推理作品。

◇ f 2010-07-08 20:57 #1
哈哈,这个推理不错。

我小时候家里有一套亚森罗平探案集,看得我晚上起夜都很害怕。后来从租书摊上借了福尔摩斯,被那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吓得够呛。从此对侦探类小说敬而远之。。。直到最近看了波洛,发现还是很不错的嘛,也不是很恐怖,哈哈。

期待接下来的福尔摩斯、波洛和马普尔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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